百度 ,全球最大中文网络耻辱柱
令狐补充 更新于2008年11月24日
说实话,因惊诧于某些行家的风度与仁慈,我常常不得不在人性良善的光辉下自惭形秽。比如长期作恶的百度这次终于在竞价排名上尿了裤子,我大有不但自己解了尿急,看了一个笑话,还期待着一点好处的畅快。可立即就有IT牛人腆着能容天下之肚,敦促百度做出勇敢的选择,改过自新。持论之公允,气度之恢弘,差一点让我觉得不好意思——惭愧啊,我只计较关键词上个人得失的蝇头小利,心中压根没有一副全球IT业之中国未来的宏伟蓝图。
幸而我终于没有不好意思。我的理由是,你伤害了我,不能一笑而过。丑事刚露出了端倪,就企图从舆论上给百度出路,如果不是托儿,多半是有抢占先机当行业导师的冲动吧,总之时机未免早了点。再说了,百度都没有不好意思我干嘛要不好意思?我又没有随时发动一个搜索引擎,以能搜出什么我说了算的名义,咋咋呼呼等公关候排名,除了收钱就不问青红皂白……直观示范斯文打劫,勒索营销,还美其名曰“真正按效果付费的推广方式”。
屁股决定脑袋,是大家常见的轻度缺智缺德的行为。重度是百度这样,德智体只剩下一个裸体——光着屁股坐在钞票上表演势利,铜臭灌脑,钱迷心窍,压根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上吐下泻,秽气冲天。负面新闻给钱就删是老生常谈吧?三鹿毒奶粉500万公关,现在还貌似疑案不是?这次要不是媒体老大哥CCTV曝光,百度会突然身段异常柔软,马上点头哈腰道歉么?
恕我直言,这道歉怎么横看像一只互联网宠物在撒娇,竖看像一个白痴在狡辩呢?只在虚假医药信息方面做了专项处理——难道你还以为网民会傻到相信你其他排名是真的?“百度提示广大的用户,警惕任何利用网络销售药品的虚假信息。”这是不是贼喊捉贼的网络版?稍微有点脑的人都知道,搜索结果就是搜索技术的最终体现,那么,听了百度如下的深情道白,请严阵以待被雷到、被囧死、然后狂笑至满地找牙吧!——“在百度八年的成长过程中,为了与Google这样全球领先的技术公司进行竞争,百度过多的关注了技术和研发……”
百度惯常的做法是,在每一个产品前冠上“全球最大中文××”,以自我标榜。现在不用竞价排名,全球最大中文“网络笑话”和“互联丑闻”非它莫属啦。在中国互联网十年之际,这倒是一个可以让人印象深刻且耐热寻味的标志,一个全球最大中文互联网耻辱柱。当然这更是一个象征,大有网络1984的意蕴——中国互联网倒也用不着因此感到悲哀,既然这样的结果要来,晚来就不如早点,起码也是一个警醒,也容易收拾。还有一点不得不提,说真的,不是疑心重,而是嗅觉过敏,我甚至从百度的道歉信上,闻到了一股有恃无恐、要取CCTV而代之的不平之气。

2008年 11月24日 16:13
中国的事情,往往都是不要脸获胜。没有人在最初制止不要脸。于是大家就一窝蜂不要脸。反而使那些讲规则的被视为“幼稚”。好几十年了。现在问题严重了,各行各业都开始感受到不要脸的害处。很好!
2008年 11月24日 17:14
突然想起鲁迅的文章: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很多事情,大家都喜欢以“都是这样啦”一笑而过,中国人,对于社会的很多事情,都采取了见怪不怪的心态,对于很多事情,大家都从疑惑,到见怪不怪,到认可,最后的结局,我想应该只剩下堕落。
很多人都喜欢将这样的事情归至于道德问题,认为这只是一个人的良知,一个行业的职业道德,长此以往,人们乃至整个社会将慢慢变得迟钝,麻木,无知!
luobin86 Reply:
02月 10th, 2009 at 19:32
确实是这样,当百度爆出这样的内幕时,很多人只是把它当成一条新闻,而不是丑闻;甚至很多人根本都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情
2008年 11月24日 18:02
[...] 作者:令狐补充 原文链接 [...]
2008年 11月24日 19:49
很心痛
2008年 11月24日 20:06
你只说百度不好的一面,却不提及百度带来的利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一个企业,一家公司,都是一个团体的作用,那能全身都好,一点瑕疵都没。你这是一刀切,我不赞同。但我也不可否认。
2008年 11月24日 20:34
国已不国也》》》》》》》》》》》》》
2008年 11月24日 21:08
人人都说是公司错
我想问问制度、法律是干什么吃的
乱相很多是法律缺失的责任。。。
相信党性的人是缺乏人性的;
没有严刑峻法,没有严格执法,就没有好人,好公司,和谐社会。
2008年 11月24日 22:21
相信党性的人是缺乏理性的
2008年 11月24日 22:36
这次百度暴出来的 不是一点瑕疵!
他们用用户如此的信任 来这样诠释“全球最大中文XX”技术! 真的是给中文抹黑 给她的竞争对手抹黑
有人说到一个公司 一个企业 一个团体不能全身都好 这可以理解!但是 一个身体要是缺了分辨是非的大脑 那还叫是一点瑕疵么?
既然想要到中文唯一的领旗。那么以正直的 勇敢的 实事求是的来服务人民基石绝对是第一定位。 犯了错误应该勇于承认而不是理直气壮的找借口!
公司是人创立的 法律 和制度是人定制的! 道德和法律执行同样重要!
2008年 11月24日 22:40
赞同alex0357的说法。百度这么做,可能相当一部分人都是认同的并且心情波澜不惊,因为这样的事情上上下下都比较泛滥,人们包括我自己都麻木了(真可耻)。像先前的大学评估,有没有借评估给那些专家送笔记本电脑,u盘,手机,变相钱财等东西的?那些工商局,**局在对辖内的公司企业进行排名(排名后当然是有从行政权利转化的好处的,不然谁尿它们啊),是不是也像百度一样,谁给的钱多谁就在前面?不是一样的赤裸裸的像百度一样干么,百度又不是首开先河,只是跟我们的一些政府机构小小的学了一下。况且,百度又是个商业网站,它没有像一些机构一样,做出一边收钱,一边大唱正气歌,标榜自己是如何如何公平,是正义民主的化身等极端恶心无耻的举动。
从来就没对百度要求那么高过,他干啥勾当,切,很正常么。要是无耻(就是一边干事,一边确树立光辉形象)的跟一些机构一样,是应该吐点口水。
继续关注。赞令狐大哥,清白而不麻木的良心是一个舒服的枕头。
2008年 11月24日 23:34
谴责他们的办法就是不用这个搜索引擎了。也不喝奶粉了吧。
2008年 11月25日 01:39
“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 money talks and money does not buy everything
2008年 11月25日 09:02
[...] 作者:令狐补充 原文链接 [...]
2008年 11月25日 09:32
呵呵~~
容我先冷笑一声先!!
人们这么义正言辞,媒体们这么刚正不阿(特别是CCTV),
2008,似乎是个多事之秋啊,好事儿坏事儿跟说好了似的接踵而至!
依我的拙见,现在哪止是百度在干这等不要脸、良心完全丧失的事儿啊??
看看报纸、电视,随处可见的性病、药品等广告,位置之醒目、所占比例之大令人乍舌!!
难道这真是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时代??
我们该怎么要求媒体们,不,该说是每个人,多些使命感、多些责任感,少追求些利益??
都是俗人嘛~~~
世界就是这么现实了吧?
国人的思想随着改革开放都变得异常开化了吧??
只是,
我这个愚民怎么有点开始“凉心”了??????
2008年 11月25日 11:56
有没有
纯公益的搜索引擎?
没有人工干预(竞价排名、屏蔽)。
2008年 11月25日 14:30
上帝让它灭亡
必先让其疯狂
长此以往
国将不国
2008年 11月25日 14:42
百度事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产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必然染生物.它再次暴露了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薄弱.
2008年 11月25日 15:31
百度,该好好自我反省了!!!
2008年 11月25日 15:33
总是冠以“全球最大……”,那么其在汶川地震中的表现,真是让人失望之极……
2008年 11月25日 16:02
伟大的革命导师说过,只要有利润,杀头的事也敢做
百度又没杀人,大家不要这样在意嘛!
2008年 11月25日 16:51
楼主说的可是http://blog.donews.com/keso/archive/2008/11/17/1382308.aspx?Pending=true
2008年 11月25日 17:13
一段时间以来,有谣言称企业或个人不签约竞价排名服务,百度就会对其网站进行降权、屏蔽、拒绝抓取等措施。百度公司在此郑重声明,百度过去从未,将来也绝对不会出于竞价排名销售的目的,对各类网站采取上述不适当的行为。如有工作人员以此为借口进行推广和销售,请您向我们进行举报,举报邮箱为:ask@baidu.com,我们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如有其他人员散播此类谣言,也欢迎您向我们举报,百度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___我举报:CCTV、南方周末、都有份!
2008年 11月26日 00:18
一个又一个丑闻背后,总有一个多面兽在狞笑:撕去它的外衣,即是无所不在的金钱!
2008年 11月26日 13:21
被金钱冲昏头脑的无良企业
2008年 11月26日 14:07
[...] 原文链接 [...]
2008年 11月26日 18:37
有利益,自然就是商人最大的动力。我们没有必要对企业要求这么高,因为当现代社会是流行非主流的时候,你怎么能要求它一定要坚持主流而洁身自好呢!法律的规制的确是很重要的,但是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很多时候 需要我们的良知能抵抗得住利益的诱惑……其实现在对于我们每个人的挑战又何尝不是一样呢,挑战啦,大得很,还是先讲自己的救世主做好吧……
2008年 11月27日 09:17
大家不要一味的批评百度,如果觉得鄙视百度,请开始使用GOOGLE。百度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有这样的需求,而且他也填补了当时中国互联网市场的空白,曾几何时我们是多么的以它为荣啊!可是走到今天这一步,是社会的风气所致,现在的中国人是目无王法、心中无德的看客!每一个人为了得到利益、追求更多的利益,而放弃做事的根本——好好做人!
2008年 11月29日 21:06
排名可以,收费可以,能确保名副其实么?机制怎么健全?谁来监督?
2008年 11月30日 11:14
一个证据非常充足的劳动争议官司,从03年开始,打了6年了,到现在没有结果,用人单位利用社会资源从司法程序上拖着,呼吁媒体帮助。
案件经过
03年开始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补发02年10月以后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安排工作。
诉到莱城区法院,支持周升越的诉讼请求,驳回唐建红的诉讼请求
上诉到莱芜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莱城区法院重审后支持两个人的诉讼请求
医药公司上诉到莱芜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决,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
医药公司到莱芜市检察院抗诉,莱芜市检察院不提请抗诉
医药公司到省高院申诉,08年11月6日省高院裁定提审,执行被中断
详细案情请看:http://blog.sina.com.cn/zhoushengyue
2008年 12月1日 01:47
ID立此存证。
2008年 12月3日 11:00
都在说百度错,但百度没有违反已有的相关法律…….况且它的行为十分符合中国国情,何罪之有!
ppa007hot Reply:
02月 5th, 2009 at 23:00
我们说的是道德
2008年 12月3日 12:02
无语中。。。。。。。。。。。。。
2008年 12月4日 09:22
CCTV和百度都一样,都是卖, 就看谁卖的高贵!
2008年 12月4日 21:00
中国的经济就是摸着石头过河,为了暂时的利益谁都会犯错,任何人处在顶端都会头脑发热或不知所措,有些东西都是暂时的,只要大家本着自我检讨改进的态度,自我反省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2008年 12月8日 20:02
到此一游
2008年 12月15日 22:08
您好,我爷爷是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第二人民医院的离休干部,爷爷一直怀着十分悲愤的心情多次向有关领导反映爷爷在维护公民权益中遭遇的苦难。
原山西省运城市中极人民法院干警张永平(现任运城市绛县法院院长),为其亲属牟取非法利益,竟然采取徇私舞弊的手段,擅自插手干扰民事案件的审理。当其丑陋行径快要暴露之机,为毁灭证据,私自将案卷卷宗从法院档案室调出进行销毁,致使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此案的工作至今不能进行,错案至今不能得到纠正,而肇事的张永平在数年内逍遥法外,其不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的处理,反而还担任起基层法院的院长 职务。现在我替80岁的爷爷请求您能在百忙中关注此案.您一定能比我们想到的办法好,,因为您更能知道中国的国法中我们怎么办
2008年 12月16日 20:32
实在不
2008年 12月19日 12:41
其实说到底,还是有了“权力”,就开始想谋“权利”。
有人说不必这么苛刻。我想反驳的是:正因为大多数人觉得没有切肤之痛,没有伤害到自己切身利益,才会这么无所谓。
任何一个错误,能发现,能纠正,能改。
那就比一直放纵不管的好。
2008年 12月19日 19:23
百度没有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8年 12月21日 21:07
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矛盾中成长
一系列事件无疑使众多网民与当事人成了矛盾的对立面,就在关注矛盾对方弊端的同时,进一步注重搜索引擎产业的整体进步也不失为重,毕竟只有否定之否定之后才能升级,才是发展!
自古以来事无完美,人无完人。大众可以抱有一颗广博包容之心,我们包容缺陷,但当事人也不能以此为推脱,替自己遮掩,来无限度的触犯大众的承受底线。
就此系列事件,应该反思的不应仅是一方,各个群体都应有自己的行动。
第一是当事人。能不能正视自身缺陷,能不能直面大众的建议而充分的自我批评,能不能尽全力的采取弥补行动,我想这些应该是最低层次的反应,但是做好却是不易。
第二是相关利益集团。一些试图通过媒体来影响公众舆论的利益集团只看到眼前的蝇头小利,着力打造与媒体的关系,着力夸大、虚假宣传,却不顾惜对公众的伤害,对自身长远利益的弃却,对法律规范的触犯。应该,也是必须看到,着力打造的应该是强势的质量,是与大众的关系,否则简直就是在自掘坟墓。
第三是广大受众。关键的不是发现弊端,而是发现弊端之后。抱着一颗善意批评的心,寻求正当的途径,来表达我们的看法,不仅仅是为搜索引擎产业,更是为了我们自己。
第四是政府。最重要的一点,不能说能解决所有问题,起码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为大家都能看到,这一过程中法律规范的缺失。尽快建立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才能厘清问题,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批评不可缺少,自我批评也不可缺少,矛盾即使对立的,也可以相互转化,在对立与转化过程中,相信能够看到屏蔽门走了,互联网春天来了。
maimaide Reply:
12月 21st, 2008 at 21:10
纠错“矛盾既是对立的”
2008年 12月28日 10:07
求助:黄山一位母亲的真情诉说
您好!我名胡丽英,安徽黄山人,我儿曾祥志2006年4月25日在交通执法时,被一台非法营运“黑车”强行故意冲卡撞辗牺牲,我唯一的孩子为了捍卫国家交通事业献出年青而宝贵的生命,年仅23岁。这是一起近年来我省乃至全国罕见的在一线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致执法人员死亡的恶性案件。 使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性质如此严重的刑事案件,休宁县有关部门竟重罪轻判,对暴力执法,致我儿牺牲的凶手判刑仅2年?如此对违法者的袒护纵容就是对受害家属与广大执法人员的巨大伤害,同时也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对这种明显与法理事实相悖的不公正判决量刑,我与丈夫从2006年5月起向县、市、省相关部门申诉,要求对该案进行复查重审,但均如泥牛入海毫无结果,寻求正义的诉求难以伸张。为此,我只得在网上泣血呼救,望尊敬的领导,睿智而正义的网友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这位百般无奈而无助的母亲吧!请您看在我儿已为国家献出年青生命的份上帮帮我吧!请在百度搜索写:曾祥志被撞死亡即可看到案件全过程
http://beyiogm.2006.blog.163.com/edit/网易博址
我最大的愿望:坚信党和政府,依法早日为我儿讨还公道!
2009年 01月6日 13:06
1、百度压根不是一个中国公司,只是在中国赚钱而已,所以建议百度今后不要老拿中国说事忽悠不明群众的感情还好?
2、现在是整个的全民逐利,49年之后中国连大学都没有了,还谈什么道德和文化?论起对中国文化的坚守,台湾人民比大陆强多了,而在一个道德缺失文化沦落的国家,风行的必然是老子有钱天下第一,百度,当然也是这样…….
3、我现在搜索一般是用www.baigoogledu.com 这哥们是一个天才,他早就发现了两者出来的结果85%不一样(绝非广告贴)
4、cctv也不是什么好鸟……..
2009年 01月6日 14:14
这些都是国情嘛,习惯就好。就算三鹿我们也喝了那么多年了,有一定抵抗力了。
总不能让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揭竿而起,和非弱势群体作斗争吧?
已经不是冷兵器时代了。
2009年 01月6日 14:16
非冷兵器时候的反抗成功率太微小了,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不幸投胎在这块土地上,就只能忍着,不是人人都姓杨名JIA的。
2009年 01月6日 23:08
人云: 树无皮必死, 人不要脸无敌. 百度就是严格遵循这样的法则, 看看百度的发家史就知道了.
2009年 01月7日 18:01
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用“全球最大中文网络耻辱柱”在百度和google上搜索,对比本文在两份结果上的位置。结果百度上本文的地址:http://buchong.z.infzm.com/2008/11/24/ru/排首页,
而google上排第三,排第一的是转载的:博文精选
2009年 01月8日 13:06
同意fanyang2008的说法,百度长此已往,终究难担国产引擎国际化的大旗。
2009年 01月8日 13:30
不明白
2009年 01月8日 16:40
哈哈哈,这个社会还有要脸的事情?
从上到下,有几个不贪?
从平民到精英有几人说真话?
2009年 01月9日 13:51
其实很多人创业起初都是为了民族事业,但到了以后就为了利益就。。。。
哎 ,国人啊 。。。。。
2009年 02月8日 20:37
道德啊,╮(╯▽╰)╭
2009年 02月8日 23:09
1.从来都是用Google!
2.百度是个中国公司吗?
2009年 05月27日 22:53
言辞好犀利,中国公正的媒体人可是越来越少了